近日
柳州融安县某工业园区内
开展安全检查的消防监督员发现
一男子正在进行电焊明火作业
出于职业敏感上前询问
消防监督员检查发现
该男子虽能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证
但并没有办理
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
属于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
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(二)项规定该男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